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北京注册成立,2015开始深耕诉责险领域,在责任险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扬子江保险经纪为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法国、土耳其及加纳等海内外数千家企业提供高品质的人身险、财产险、信用险、责任险、货运险、车险、健康险等各类险种的风险咨询及管理服务和再保经纪服务。

  诉责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因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经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自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至保全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