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110”干警连夜赶赴新乡市某小区,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回开封顺河法院,促使其与申请人刘某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25000元。

据悉,张某曾因经营某酒楼需要,找到刘某为其装修,完工后双方经结算,张某尚欠刘某装修款65000元。此后张某以没钱为由拖欠装修款拒不支付,刘某后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了刘某的诉请,但张某并未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张某又长期在外市,居住地址不固定,执行法官的多次传唤均被其拒接电话、借口推脱,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当晚,“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举报电话,张某现就在新乡市区某小区,办案法官遂立即组织人员驱车赶赴新乡,顺利将张某拘传回法院。经多次释明法律责任,张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现场履行25000元。